痛经开假条被要求脱裤检查?同济大学校医院回应了

发布时间:2026-09-18 02:35  浏览量:1

“我只是想开一张病假条。”

2026年9月17日,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一名女生发帖称:因严重痛经无法上课,到校医院开假条时,

被医生要求脱裤进行妇科检查

,以证明自己正处于生理期。

同日,校医院回应:此类检查

并非强制

,由医生视具体情况决定。

据当事学生描述,她因痛经前往校医院开具病假所需的假条,却被要求脱裤检查。

医生曾表示,进行此类检查是

“学校规定”

。但当她要求出示具体规定文件时,

医生沉默以对

评论区有学生补充反映:这项要求在

更早时间就已存在

,导致许多人因反感而不再去校医院开具假条。

同日,校医院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给出医学解释:

痛经病因复杂,开具假条前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

既往妇科病史、性生活史

等,以排除

宫外孕

等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妇科急症。

校医院明确表示:

并非所有

因痛经请假的学生都必须接受脱裤检查;这一措施由医生根据问诊后的

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只有在必要时才会进行;目的是

准确判断病情,而非存心羞辱

工作人员也确认:对于

严重到无法下床的痛经,一般可以直接开具1至2天的病假条

争议一:管理与尊严的冲突。

大量网友认为,这一规定本质上是

“有罪推定”式的懒政管理

“为防范极个别学生虚假请假,让所有真正需要帮助的女生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羞辱。”

“身体隐私,变成了请假的‘自证门槛’。”

“痛经已经够难受了,还要脱裤子证明?这是看病还是审讯?”

争议二:医学必要性到底有多大?

部分医学界声音指出:因腹痛就诊时进行妇科查体,

确有临床依据

但关键在于:

操作前必须

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必须

保护好个人隐私

不能将其作为硬性的行政管理手段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该不该检查”,而是

怎么检查、谁来决定、有没有尊重

如果医生认为有医学必要,应该做的是:

充分告知患者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明确同意;在隐私环境下进行;提供拒绝检查的替代方案。

而不是:

拿“学校规定”当挡箭牌;要文件却拿不出来;把检查当成开假条的

前置门槛

一个女生因为痛经来开假条,她需要的是

理解和帮助

,不是

脱裤检查的羞辱

医学检查有它的必要性,但

必要性不等于强制性,更不等于可以无视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