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开假条被要求脱裤检查?同济大学校医院回应了
发布时间:2026-09-18 02:35 浏览量:1
“我只是想开一张病假条。”
2026年9月17日,同济大学嘉定校区一名女生发帖称:因严重痛经无法上课,到校医院开假条时,
被医生要求脱裤进行妇科检查
,以证明自己正处于生理期。
同日,校医院回应:此类检查
并非强制
,由医生视具体情况决定。
据当事学生描述,她因痛经前往校医院开具病假所需的假条,却被要求脱裤检查。
医生曾表示,进行此类检查是
“学校规定”
。但当她要求出示具体规定文件时,
医生沉默以对
。
评论区有学生补充反映:这项要求在
更早时间就已存在
,导致许多人因反感而不再去校医院开具假条。
同日,校医院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给出医学解释:
痛经病因复杂,开具假条前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
既往妇科病史、性生活史
等,以排除
宫外孕
等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妇科急症。
校医院明确表示:
并非所有
因痛经请假的学生都必须接受脱裤检查;这一措施由医生根据问诊后的
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只有在必要时才会进行;目的是
准确判断病情,而非存心羞辱
。
工作人员也确认:对于
严重到无法下床的痛经,一般可以直接开具1至2天的病假条
。
争议一:管理与尊严的冲突。
大量网友认为,这一规定本质上是
“有罪推定”式的懒政管理
。
“为防范极个别学生虚假请假,让所有真正需要帮助的女生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羞辱。”
“身体隐私,变成了请假的‘自证门槛’。”
“痛经已经够难受了,还要脱裤子证明?这是看病还是审讯?”
争议二:医学必要性到底有多大?
部分医学界声音指出:因腹痛就诊时进行妇科查体,
确有临床依据
。
但关键在于:
操作前必须
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必须
保护好个人隐私
;
不能将其作为硬性的行政管理手段
。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该不该检查”,而是
怎么检查、谁来决定、有没有尊重
。
如果医生认为有医学必要,应该做的是:
充分告知患者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明确同意;在隐私环境下进行;提供拒绝检查的替代方案。
而不是:
拿“学校规定”当挡箭牌;要文件却拿不出来;把检查当成开假条的
前置门槛
。
一个女生因为痛经来开假条,她需要的是
理解和帮助
,不是
脱裤检查的羞辱
。
医学检查有它的必要性,但
必要性不等于强制性,更不等于可以无视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