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赔260万一个赔40万!柴怼怼和红内裤博主,全被胖东来告翻了
发布时间:2026-04-21 10:43 浏览量:1
一个赔260万,一个赔40万,两个案子,两笔赔偿,背后是胖东来这家扎根河南的民营商超,用两年时间给所有“网络黑嘴”上的最硬核一课。
一个名为“柴怼怼”的抖音账号开始密集发布针对胖东来的攻击性视频,镜头前的柴某某情绪激昂,言辞犀利。
声称胖东来玉石“成本几百块钱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利润有几十甚至上百倍”,甚至还指控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勾结黑恶势力”“偷税漏税”。
而这些动辄播放量超百万的视频,背后的动机却极其简单卖货。
法院审理查明,柴某某发布虚假言论的目的,是为了借机吸粉引流带货,为其关联的两家珠宝有限公司营造所谓的“竞争优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典型的“先造谣、再收割”。
面对毫无底线的造谣,胖东来和于东来没有选择在网络上“对线”互撕。
2025年4月25日,胖东来公司、于东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柴某某等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公开致歉并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案涉30个侵权视频累计播放量高达721万多次,对胖东来多年积累的公众信任度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并直接导致部分商品被退货。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发布致歉声明,赔偿胖东来、于东来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60万元,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而“柴怼怼”的翻车还远不止于此,2025年9月,他和妻子肖某因涉嫌通过直播间销售伪劣玉石产品,被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10月被正式逮捕。
此前,其关联公司已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2万元,多名消费者起诉其“退一赔三”并获得法院支持。
一场靠蹭流量、造谣抹黑起家的“打假博主”闹剧,最终以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行政处罚“三重暴雷”收场。
与“柴怼怼”案的“高智商犯罪”相比,“红内裤”案的脉络更贴近普通消费者的日常。
2025年1月30日,正值农历大年初二,百万粉丝博主段某在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店购买了一条女士红色内裤。
之后,她向工作人员反馈该商品出现掉色现象并引发过敏。
胖东来方面的反应可谓迅速:值班人员第一时间登记反馈,员工、班长、主管、客服先后与她沟通协商,派人陪同前往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承担了1144元医药费,事后还主动提出500元“建议奖”。
然而,2月4日,段某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上发布了一条视频,矛头直指胖东来商品品质和服务态度。
这条视频迅速在网上发酵——播放量达到惊人的1217万次,点赞超11万,评论4万多,分享近20万次。
而胖东来内部也在紧锣密鼓地行动:2月2日将案涉货号商品下架,2月4日至5日更将整个品牌全系列乃至其他品牌深色内裤等商品一并下架,2月6日委托专业机构对涉事商品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法庭上,一个更为关键的细节浮出水面:段某的两个抖音账号截图显示,在穿着案涉商品之前,她就曾多次出现过类似的过敏情况。
这意味着,她根本没搞清过敏源究竟是不是胖东来的商品,就迫不及待地发出了那条煽动舆论的视频。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连续30日不得删除,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从260万到40万,两笔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但判决背后的逻辑高度一致。
柴某某以“打假博主”之名行恶意商业竞争之实,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传播范围、对企业和创始人的双重伤害都远超普通消费者投诉,因而被法院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名誉权侵害”双重侵权。
四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而段某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正当消费者监督”与“名誉侵权”的边界——法院明确裁定,段某的言论超出了正当监督范畴,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
而最高法于2026年4月20日将“柴怼怼案”列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更是释放了一个极为强烈的信号:舆论监督可以,但造谣碰瓷不行。
正如最高法在报告中指出的,该案“明确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的行为边界,对于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净化网络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谈及此事时感慨,部分网络自媒体为博流量对企业造谣、抹黑,企业家却陷入“造谣一张嘴、维权跑断腿”的困境。
柴某某和段某的翻车,恰恰说明这条“捷径”终于走到了尽头。
从“柴怼怼”的260万到“红内裤博主”的40万,这些判罚的背后,站着的是一个敢于较真的企业。
这两起案件不仅让胖东来成功维护了自身声誉,更给所有想要靠碰瓷牟利的“网络黑嘴”敲响了最沉重的警钟。
流量不是护身符,法律的底线谁踩谁翻车,对于任何一个以诚实守信为生命线的企业来说,忍气吞声换不来安宁,拿起法律武器才是终结谣言的唯一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