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男子江中裸泳一个月,乐山市民:求求你穿条裤衩吧!

发布时间:2026-03-24 16:43  浏览量:1

最近,市民汪女士忍无可忍,向栏目爆料:徐浩大桥附近的青衣江里,有人光天化日裸泳,这事儿居然持续了整整一个月,路过的人想躲都躲不开,实在太尴尬!

市民吐槽:天天路过被迫看,忍了一个月

市民汪女士每天早上都会去徐浩大桥附近锻炼、散步,近一个月来,她每次经过江边,都能撞见男子裸泳的不雅画面。

“天天都能看到,整整一个月了,实在看不下去!”汪女士在电话里无奈地说,看着特别碍眼,她今天实在忍不住,还专门给那位裸泳者打了招呼:“你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应该改一下。”同时也拍下视频向《新闻天天报》栏目求助,想让更多人重视这件事,公共场合光着身子,大人看了都脸红,要是被孩子看见了多不好。

记者探访:多数人守规矩,极个别太任性

徐浩大桥下方的青衣江段,江水清澈、场地开阔,一直是乐山游泳爱好者的聚集地。记者赶到现场看到,绝大多数游泳爱好者都穿着泳裤,文明下水。

游泳爱好者 罗先生:“早上这一批人,有个别人就是裸泳。你们应该采访一下在小铜河那边,好多都是裸泳。我觉得这就是不文明的观念,不应该。”

游泳爱好者 吴先生:“肯定是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到时候给他们说一下。”

据游泳爱好者透露,在这片水域游泳的人分早中晚三批,人数不少,裸泳还不是个例,小铜河一带水域也有这种情况,着实影响观感。

温馨提示:裸泳不仅不文明,还可能违法!

很多人觉得裸泳只是“个人习惯”,殊不知已经踩了法律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青衣江属于公共水域,并非私人泳池,这种裸泳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责,千万别不当回事!

健身游泳是好事,但自由从来不是放任,公共空间更需要大家共同守护。一件小小的泳裤,守住的是个人体面,更是整个城市的文明底色。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