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陌生女子闯入网吧包间脱裤子后用手摸小伙子,女子会不会担责

发布时间:2026-02-27 18:25  浏览量:1

岳阳网吧内,一小伙子和朋友正在包间上网,突然一名20多岁陌生女子闯入,二话不说就脱自己的裤子,还上手摸小伙,试图脱小伙衣服,把小伙吓得大喊救命,可女子还不罢休,直接把小伙扑倒在地。

最后在朋友和网管的配合下,才将女子控制住,并报警。双方都被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女子是喝醉酒还是精神问题,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但这事不是什么“误会”或者“开玩笑”。刑法第237条写得明白,强制猥亵罪保护的是“他人”,不是单指女人。去年修法之后,男的被摸被碰被压,一样算犯罪。她喝多了?那也不能当借口,法律说醉酒犯事照样要负责。要是真有精神病,得医院开证明、司法鉴定说了才算数,光靠猜不行。

网吧也有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白纸黑字,你开门做生意,就得管好客人安全。包间门随便进、喊了半天没人来、监控照不到死角,这些都不是小事。老板说以为是小情侣吵架,这理由站不住——听见喊救命还等三分钟才过去,已经算没尽到基本义务。赔钱可能跑不掉,就算对方赔得起,网吧也得按自己过错补上一部分。

男孩当时吓懵了,连手机都没来得及掏出来录。后来调监控才发现,年轻女子进门之前在前台盯了那间包房好几眼。网吧连包间门外有没有人徘徊都发现不了,培训和管理真得重新看看。现在好多地方网吧包间连个紧急按钮都没有,门一关里面发生啥外面全不知道。

网上有人说“男的被摸怎么了”,可真轮到自己或者弟弟身上,谁还笑得出来?报警的时候民警问了小伙子三遍“你确定没同意”,男孩手都在抖。取证难、立案慢、别人眼神怪怪的,这些才是实打实卡着人的地方。精神鉴定还没出结果,女子被带走了,案子还在办。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