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70岁老太碰瓷357次,靠一条裤子讹遍全城,为何十年没人管?
发布时间:2026-02-01 21:13 浏览量:1
天津河北区一号路,住着一位七旬老太太,街坊邻居提起她直摇头,商户老板听见名字就腿软。
她叫杜大妈,坐着轮椅,浑身15种病,看着可怜巴巴的,谁能想到这位就是横扫天津城的"碰瓷王"?
2019年5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的通报一出来,商户们奔走相告——她终于进去了!
说实话,杜大妈走上这条路,还真有点戏剧性。
那是2016年的一天,她带着家人去聚德楼吃饭,点了一道黑椒牛柳。
吃着吃着,老太太脸色一变,筷子往桌上一拍:"你们这牛肉是假的!明明是鸭肉冒充的!"
饭店老板懵了,赶紧拿出进货单据解释,还说可以送去检验。
杜大妈哪管这些,当场就撒起泼来。
你想啊,一个坐轮椅的老人,在大堂里又哭又闹,周围食客都看着呢,老板能怎么办?
最后给了2000块钱打发走人。
这一回得手,杜大妈算是开了窍——原来钱这么好赚?
尝到甜头后,杜大妈一头扎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研究。
没错,你没看错,这老太太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学起法律条文来那叫一个认真。
她发现了几个关键点:
一、70岁以上老人一般不会被拘留;
二、单次索赔不超过5000元,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
三、身上有病,谁也不敢把她怎么样。
有了这些"护身符",杜大妈胆子越来越大。
她把儿子、儿媳、还有邻居刘某都拉进来,组了一个四人"碰瓷团伙"。
运作模式也很"专业"——商户们认识她的脸了,不卖给她东西?没关系。
让儿媳去买,她拿着小票再去闹。
有一回更绝,她连团伙成员都不敢派了,直接打了辆出租车,让出租车司机帮她去超市买午餐肉罐头。
回头拿着罐头就说吃出问题了,张嘴就要赔偿。
在天津红桥区开店的王先生,2015年就被杜大妈"光顾"过。
套路老一套:买完东西说有问题,不赔钱就撒泼打滚。
"你说一个坐轮椅的老人,打又打不得,骂也骂不得,我能怎么办?"
王先生最后赔了几百块钱,"就当花钱买平安了。"
还有位李女士更惨,报了警也没用。
警察来了,杜大妈直接当场脱裤子大小便,谁也拿她没辙。
天津百脑汇做电脑生意的王国栋,被讹了8000块。
他后来找人打听,才知道这老太太"谁都讹",抓紧给钱了事,"要不然这事儿了不了"。
河北区有家烤鸭店老板李先生,被杜大妈讹过两次之后,直接把她的照片打印出来贴在店里,当"黑名单"用。
要求店员背下来:体胖、脖子右侧有大包、天津人、个不高、推轮椅——见到这特征立马赶走,一件东西都不能卖给她。
杜大妈不光讹商户,连政府部门都不放过。
据110报警平台统计,她十年间累计报警351次,几乎把报警当日常。
天津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她那叫一个熟。
有位基层执法者后来写文章回忆,说自己跟杜大妈周旋了整整12个小时。
那天杜大妈来投诉一家超市的牛奶有问题,执法人员准备终止调解,让她去法院起诉。
结果杜大妈当场把文件给撕了,嚷嚷着"我看不懂这些"、"我心里难受"、"我不行了"。
更离谱的是,她说要上厕所,工作人员带她去洗手间,她走到门口直接从轮椅上站起来,当场就地解决了。
没错,随地大小便是她的"招牌动作",每次"作案"几乎都会来这么一出。
市场监管所的姜所长后来无奈地说:"她要真躺下有个三长两短,你说她家还不得把我们局给闹翻了?这后果我们得想啊!"
很多人纳闷,杜大妈折腾了十年,警察为啥不管?
这得说说她的"精明"之处。
每次索赔金额都不超过5000块,刚好卡在刑事立案标准以下。
单独一次,算不上敲诈勒索,顶多是民事纠纷。
加上她70岁了、浑身是病、坐着轮椅,谁敢把她关进派出所?
有处警民警私下说:"这老太太浑身是病,进派出所万一出了什么事儿,谁也得罪不了。"
杜大妈就是吃准了这一点,越来越有恃无恐。
但她万万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4月24日,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三年来的案件汇总了一下,发现光河北区就有11家商户遭过殃。
再一查她十年的报警记录——351次!
累计金额一算,超过4万元,敲诈勒索罪名坐实。
2019年5月7日,民警来到杜大妈家。
老太太一看架势不对,老套路又来了:一会儿说心脏难受,一会儿说头晕。
民警见多了她这套把戏,直接回了一句:"您要是难受,我们给您拿药。实在不行,警车就在下面,用不用送您去医院?"
杜大妈这才老老实实跟着下楼。
儿子、儿媳作为同伙,一并被带走。
附近商户看到这一幕,振臂高呼:"她终于进去了!太好了!我们胜利了!"
讽刺的是,在审讯室里,杜大妈还嘴硬呢。
她说自己是"打假英雄",是在维护消费者利益。
殊不知,她早就有案底——因为诈骗罪,她之前已经两次被判刑入狱了。
杜大妈落网了,商户们松了一口气,网友们也说大快人心。
但静下心来想想,这案子暴露出的问题,可不止一个"碰瓷王"那么简单。
一、法律的"灰色地带"被钻空子了。
单次金额小、年龄大、身体差,这三条加在一起,让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杜大妈正是利用了"累计金额"难以认定这个漏洞,才能横行十年。
二、商家的"息事宁人"心态,反而助长了她的嚣张。
花几百块钱打发走人,看似省事,实际上是在纵容犯罪。
碰到这种事,该报警就报警,该留证据就留证据。
三、执法部门曾经的"怕出事"心理,也给了杜大妈可乘之机。
现在好了,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这种"以弱为恶"的行为终于被依法惩处。
话说回来,杜大妈这案子最坏的影响是什么?
不是讹了多少钱,是她把社会的同情心给透支光了。
以后老人在街上摔倒,有多少人敢第一时间去扶?
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反而可能被冷眼旁观。
这才是"碰瓷"带来的最大危害。
杜大妈这种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老人还是值得尊重和关爱的。
咱们遇到事,先报警、先留证据,别私了,也别让好人寒心。
至于杜大妈,这回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再精明的算计,也算不过法律这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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