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再伸手,专偷女性贴身衣物,邻居惊呼:原来是他

发布时间:2026-01-23 02:07  浏览量:2

心理有病就能为所欲为?四川苍溪县一男子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不能!最近判决书下来,这人因为专偷女性衣物,喜提八个月“牢饭”。事儿听着离谱,背后却是实打实的法律底线和一群受害女性的糟心遭遇。

这个刘某,是个有“前科”的老手。去年九月就因为偷东西进去过,今年三月刚放出来。谁知道他不但没收敛,还开发了“新赛道”——盯上了别人晾在外头的女性衣物。从连衣裙到牛仔裤,甚至内衣裤,他都不放过。

去年五月,他路过一户人家的院坝,眼瞅着晾衣绳上飘着条崭新连衣裙,四下无人,手一伸就给顺走了。第一次得手,估计心里那股瘾头就被勾起来了。到了六月,他更嚣张。在一户人家里帮忙干活,看见客厅沙发上放着条女孩的平角内裤,居然趁人不注意直接揣进了自己口袋。这已经不是偷,是明目张胆的侵犯。

最猖獗的是今年八月一号。那天他像开了“扫货模式”,在村里转悠,专挑晾着女性衣物的院子下手。王女士晒的牛仔裤,没了;吴阿姨洗好的长裙,丢了;连杨奶奶家孙女的内衣裤,也一齐消失。一晚上功夫,六家女性晾在外头的贴身衣物被洗劫一空。第二天村里就炸了锅,女人们聚在一块儿又气又怕:“这偷的哪是衣服,这是恶心人!”“晚上睡觉都不踏实,感觉被人盯上了。”

警察可不是吃素的。根据线索,第二天就直接摸到了刘某家。门一开,好家伙,屋里简直像个“女装收藏室”,不少衣物还挂着没拆的晾衣架。人赃并获,刘某自己也蔫了,对干过的事供认不讳。

法院这次判得干净利落。偷的东西虽然总价值可能不算“天价”,但这种基于特殊癖好、多次偷盗他人贴身衣物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和隐私权,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再加上他是个“二进宫”的累犯,必须重罚。最后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两千,那些偷来的衣物全部依法没收销毁。听到判决,村里不少女性终于松了口气:“总算能安心晒衣服了。”

这事儿给我们提了个醒。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心理状态,但法治社会,线画得清清楚楚。心理问题不是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任何借口都不能把手伸向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种带有骚扰性质的偷窃。惩罚不是目的,是警示。希望刘某在里头好好反思,也提醒所有人:管住自己,尊重他人,法律的边线,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