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一门店有幼童把纸尿裤扔锅里,客服称涉事门店已报警
发布时间:2026-01-11 11:05 浏览量:5
1月8日,一则流传于网上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显示,一幼童将手中的纸尿裤扔到了火锅中,网友透露该店为海底捞一门店。有网友愤怒表示,“希望引起重视,尽快处理。”
对此,
记者询问海底捞官方客服,对方表示涉事门店已经报警处理
,“我们这个相关事情已经报警处理,也会配合警方积极处理。
涉事门店的锅具的话也都已经处理了。”
关于处理结果,对方表示:“最终的处理结果的话是以警方相关的处理结果为准。”
讲道理,海底捞这反应速度还算在线,但架不住网友们越想越气:刚从 “小便门” 的阴影里缓过来没多久,这又来一出,咋总让海底捞遇上这种糟心事?
说到 “小便门”,去年那起 17 岁少年往火锅里撒尿还拍视频传播的事,最后法院判监护人赔了 220 万,当时可是给不少人上了堂 “监护责任课”。现在这起纸尿裤事件,有人又拿 “孩子才两岁,不懂事” 当挡箭牌,可这话真站不住脚啊!娃不懂事,家长还能不懂吗?带娃出门进公共场所,就得把监护责任扛起来,总不能因为孩子小,就放任这种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吧?
咱先聊聊食品安全这事儿 —— 火锅店的锅底是大家共用的,纸尿裤扔进去,先不说卫生问题多严重,光是这心理阴影,估计在场食客好一阵子都不想吃火锅了。海底捞虽然及时处理了锅具,但食品安全的信任重建可是个慢功夫,毕竟谁也不想花钱吃饭,还得担心用餐环境里冒出这种 “意外惊喜”。
再说说企业责任,海底捞一直以服务细致著称,很多门店都配了母婴室,尿布台、温奶器啥的一应俱全,就是为了方便带娃家长。这次事件里,企业能做的也就是及时止损、配合调查,但总不能让企业为家长的监护失职买单吧?
从法律角度看,咱《民法典》早就说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得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两岁娃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主观恶意,但给海底捞造成的损失是实打实的 —— 锅具报废、消杀费用,要是门店客流量受影响,还得算上经营和商誉损失。参考去年 “小便门” 13 万的餐具和消杀费,这次就算损失少点,也少不了要赔一笔。
其实这事说到底,就是公共文明和监护责任的问题。家长带娃出门,别把公共场所当自家后院,该去母婴室换纸尿裤就去母婴室,实在没条件,找个卫生间也行,为啥非要在餐桌旁操作呢?既影响其他食客,又给企业添乱,最后还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纯属得不偿失。
希望这次事件能给更多家长提个醒:监护不是嘴上说说,得落实到行动上;也盼着警方能尽快给出处理结果,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给大家一个关于食品安全的交代。毕竟谁也不想下次吃火锅的时候,还得担心锅里突然冒出 “不明物体”,你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