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6年当兵时,内急冲进旱厕撞见姑娘正在方便,她让我赔一条裤子
发布时间:2024-08-07 00:53 浏览量:30
支持作者,写作不易!作者每天写文章要写到晚上12点,每天收益也只有30多块,因此在文中加入了5s的广告解锁,为的就是能多赚几块钱收益,观看后可免费阅读全文,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
文|有风
本文声明:本文为短篇小说,内容纯属虚构,请理性观看
我和老伴儿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就是现在想起来,也会觉得又好笑又尴尬。那是1976年的夏天,我刚入伍不久,有一次单位组织野外拉练,我们借宿在别人家里。
那天可能是吃的太多了,闹了肚子,我急冲冲的跑进旱厕,谁成想看见一个姑娘在里面方便,那姑娘看到有人进来也慌了,连忙提上裤子就跑。
第二天我们准备回去的时候,她突然跑过来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让我赔她一条裤子。后来在机缘巧合之下,她成了我的媳妇。
01在我们那个年代,作为农家子弟,能上完初中就算是有出息的了,大多数人读完小学,就得回家帮衬家里。
而我爹作为一个庄稼汉,可在教育这事上,倒是出奇地开明。他总说:"咱家就你一个独苗,可不能像我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就这样,我硬是读到了初中毕业。
可毕业后我却犯了难,继续读书?家里已经没有钱供我上学。可是回家种地?我又不甘心。正当我左右为难的时候,上面来了个"上山下乡"的号召。
村里不少年轻人都响应号召去了城里,可我却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就在这时我听说部队在招兵。
能锻炼人还能学点本事,最重要的是,能离开这个让我觉得憋屈的小山村。我一合计觉得不错,就跟我爹说了这事。
我爹听了先是一愣,随后却笑了:"好啊,我儿子要去当兵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去吧,好好干。别人家的孩子能行,我家孩子凭啥不行?"
就这样我背起行囊,踏上了参军的路。临走那天,全村的人都来送我。有人羡慕,有人担心,还有人说我傻。可我心里明白,这或许是我唯一的出路。
0276年的军营生活,那可真是一段艰苦但值得回味的岁月,刚进部队那会儿,我还是个愣头青,以为当兵就是穿上军装耍威风,可现实很快就给了我当头一棒。
记得第一天报到,我们这群新兵蛋子就被拉去剃了个光头,而接下来的日子,可就不是闹着玩的了,每天凌晨四点半,起床号一响,我们就得像弹簧似的从床上蹦起来。
叠被子、洗漱、列队,一套动作下来,连眼睛都还没睁开,然后就是晨跑,五公里起步,跑不动也得跑。
训练强度之大,让我这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小伙子都吃不消,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双杠,每天都是几百个起步,还有那该死的障碍跑,爬墙、钻洞、跳坑,摔得浑身是泥也得爬起来继续跑。
最难熬的是野外拉练。背着几十斤的装备,顶着烈日或是冷风,一走就是几十公里。有时候走到半夜,脚底都磨出了血泡,可还得咬牙坚持。
记得有一次,我实在走不动了,班长二话不说,把我的背包扛在了自己身上,还不忘回头骂我:"小子,别给咱们连队丢脸!"
生活条件还是很艰苦的,我们当时住的是大通铺,冬天冷得要命,夏天热得像是火炉。洗澡那是奢侈品。大多数时候,我们就是用盆接点凉水,往身上泼一泼就算完事。
伙食也好不到哪去。每天的标准是四两五,就是四两肉,五两菜,肉常常是看得见吃不着,菜嘛,不是白菜就是萝卜。有时候馒头硬得跟石头似的,我们就笑称它为"铁蛋"。
但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我们这群新兵蛋子慢慢的变成了真正的军人。记得有一次野外训练,我们连队在大雨中行军整整一天一夜。到了宿营地,大家都累得像条狗,可一听到指令,立马又生龙活虎地忙活起来。
那时候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而且不仅锻炼了身体,更重要的是锻炼了意志。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成了我们一辈子的财富。
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每天起床号一响,我就精神抖擞。训练中的汗水和疼痛,反而成了一种享受。我感觉自己在一天天变强,不仅是身体,更是心理。
03而说起那次意外相遇,现在想来还真是又尴尬又好笑,那是7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们连队正在进行野外拉练。
那天我们走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连长决定在一个小村子里借宿一晚。我和几个战友被安排到了一户姓张的人家。张大叔热情地把我们安顾在了堂屋里,还特意给我们烧了热水洗脚。
可能是白天走得太累,又吃了不少东西,到了半夜,我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我赶紧从通铺上爬起来,摸黑往外走。
农村的旱厕,可不比城里。就是在院子角落挖个坑,上面搭个简易的棚子,连个门都没有。我哪管那么多,憋得难受,一个箭步就冲了进去。
谁知道我刚刚进去,我就听见一声叫声,借着月光,我看见一个姑娘正蹲在那儿,我吓得魂都飞了,赶紧退了出来,那姑娘也慌了,连忙提上裤子就跑。我站在外面,不知所措,既不敢进去,又不敢回屋,就在院子里傻站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缓过神来。这下可好肚子也不疼了,倒是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了。我心里还惦记着昨晚的事,想着要不要跟张大叔解释一下。可转念一想,这种事越解释越糟,还是装作没事人一样吧。
正当我收拾东西准备走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姑娘匆匆跑过来,我定睛一看,不就是昨晚那个姑娘吗?我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没想到那姑娘跑到我跟前,二话不说,塞给我一张纸条就跑了,我愣在原地,看着手里的纸条,不知道该不该打开。
直到上了车,我才鼓起勇气打开纸条。上面就写了一句话:"你得赔我一条裤子。"我看完,先是一愣,随后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姑娘还挺有意思。我心想等下次回来,一定得赔她一条新裤子,回到部队后,我总是会想起那个姑娘。
她的样子我记不太清了,可那句"赔我一条裤子",却一直在我脑子里转悠。我甚至开始期待下次野外拉练,希望能再次路过那个小村子。
04回到部队后,我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夜晚。于是我鼓起勇气,给张大叔家写了一封信。信里,我既道歉又解释,最后还问了那姑娘的名字。
没想到没过多久,我就收到了回信,是小芳写的,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书信往来。那时候,写信可是个技术活,纸张宝贵,每一寸都得利用好。
我们从最初的客套寒暄,慢慢变成了倾诉心事,小芳告诉我,她在村里的小学教书。我也跟她分享了部队里的趣事。
76年那会儿,农村青年的婚恋观念还很保守。男女之间书信来往,已经算是大胆的了。我们俩都很珍惜这份难得的缘分,每封信都写得密密麻麻,生怕漏掉一丝一毫的心意。
转眼间一年过去了。我终于盼来了回乡探亲的机会,第一件事,就是买了条裤子,直奔小芳家。见面那天,我们都有些拘谨。
小芳低着头,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我支支吾吾地说:"这是、这是赔你的裤子。"她接过去,笑得像朵花儿。
那天我们坐在村口的大树下,聊了很久,就这样我们确定了关系,回到部队后,我更加努力了。我知道,现在不只是为了自己,还为了我们的未来。很快我就被提拔为班长。而每次写信给小芳,我都会骄傲地提起这些。
两年后我退伍了。按照当时的政策,我被分配到了县里的一个单位工作。有了稳定工作,我和小芳的婚事也就提上了日程。
我们的婚礼很简单,但很热闹。按照当地习俗,新娘是要坐轿子的。可小芳不愿意,她说要和我并肩走进新家,我们俩手拉着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身后跟着敲锣打鼓的队伍。
婚后我们搬进了单位分的房子,虽然只有一间,但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幸福的小天地了。小芳还是继续在村里教书,每天骑着自行车来回奔波。
我心疼她可她总说:"教书育人,我喜欢。"日子就这样平淡而幸福地过着,我常跟小芳开玩笑说:"要不是那天晚上冲进厕所,我们现在会在哪儿呢?"小芳总是笑着说:"那是缘分。"
是啊缘分,一次意外一条裤子,就这样成就了我们的姻缘。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像做梦一样,但这个"梦",我们已经做了几十年,还会继续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