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顾客试穿血渍4条裤子应该打官司吗

发布时间:2025-08-11 08:27  浏览量:36

女顾客试穿4条裤子应该打在司吗?

大家好,我是边玩边学的洪哥。现在看到8月10日有消息报道,吉林通化有一个服装店,一个女顾客试穿了4个裤子,试穿以后都留下了血迹、血痕,4个裤子价值439元。老板和女顾客联系,这种事情让人很尴尬。女顾客按理就应该协商老板打点折买下这些裤子,但是女顾客只付了50元清洗费,老板没有办法,只好把这些4条裤子全扔了。

其实像这一类的事情,还是不要单纯做道德的绑架,而是应该由法律来管。这样的事情虽然钱数不多,大家都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服装店的老板在顾客试穿以后,也应该及时进行检查,及时的发现,及时的进行处理。而法院有关的法律程序也应该简化,一共就439元,价格也很小。

是不是就应该有一些简易的法律程序,要求顾客必须赔偿,判决他的赔偿额。衣服如果是售价439元,可能实际成本没有这么高,这样女顾客按照439元付款也并不是很合适。女顾客应该按照服装店的进货价给予赔偿。

当然如果老板没有进货的原始依据,或者所谓的原始依据和市场上的正常价格不符,也可以法院判决适当的打折处理,由女顾客拿走4条裤子,付给打折价款。

社会要想稳定的发展,大家都应该用法律来保护各方的权益,各方也都应该尊重法律法决,判决以后就应该积极执行,尤其是几百元的钱也并不多。无论法院判决的对错,都应该按照法院来执行或者提起上诉,用法律的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要尊重法律的尊严,遵守法律的程序,接受法律的结果。

像服装店和顾客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把这件事情结束了,就可能有更多的不合理的现象产生。所有的人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不因为款项额度小,就不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使大多数人认识到,必须按照法律去办,必须按照规矩去办,这样才能使社会发展的更和谐,而不能让那些占小便宜的人,真正的占到便宜。我是边玩边学的洪哥,谢谢朋友们的观看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