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 男子两次进服装店脱裤摩擦地面, 律师: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发布时间:2025-06-27 17:32  浏览量:9

6月26(采访时间),四川资阳,有服装店老板发视频称25日下午有陌生男子进店,裸露下体在地面摩擦。据视频显示,一男子偷偷爬进店内,先是撩起短衫扇风,然后趴下裸露下体在地上摩擦,结束后起身佯装看商品,这时工作人员也发现有人进来,后来趁工作人员到店外,男子才大摇大摆离开。

服装店老板称昨天下班查看监控才发现异常,打算今天报警处理,并且该男子已是第二次到店,第一次发现门口有感应器后,第二次竟选择趴着进店。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男子的行为涉及到多个层面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讲,男子的行为侵犯了服装店的权益,他在服装店内做出如此令人不适的行为,导致服装店的经营环境受到污染,因此这样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服装店老板有权要求该男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对店铺进行清洁消毒的费用、因顾客流失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在行政责任方面,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男子在服装店内裸露身体并做出摩擦等猥琐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且情节恶劣的情形。

因此,涉事男子恐将面临治安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当然,如果男子的年龄超过60周岁,是没办法执行行政拘留的。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