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40万 道歉30天 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判了

发布时间:2025-05-30 14:20  浏览量:7

胖东来,来真的,真把红短裤事件女主角送上了法庭。他还真赢了!28日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女主赔偿40万,道歉30天。这个判决相当于确认了红内裤事件博主侵犯了胖东来的名誉权。而名誉就是商誉,商誉事关商业损失。因此从在商言商的角度讲,胖东来索赔的100万并不算多。而对本想靠一条红内裤获赔更多的博主来说,反赔40万会哭晕在厕所里。但是很抱歉,很难让人同情。

这个案例对当下以维权为名、屡屡碰瓷的现象来说有警示意义。对处在实体商超“现象级”影响力的胖东来来说,意义也很大。每次被投诉,胖东来都是在刀刃向内来处理,倒逼自己提升服务。红短裤投诉也是。

女主在网上声称在胖东来买的这款红内裤严重掉色、导致过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胖东来紧急调查、立即下架、连连道歉,产品送三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都没问题。就这,胖东来还提出给投诉哭诉的女主角500元的精神补偿,还依然对内部作出非常严厉的处罚——实习班长、值班课长、客诉主管,以及处长、店长、店长助理等等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免职、降级等不同层次处理。这就是胖东来之所以成为现象级实体商超很重要的一个待客之道、对待投诉之道、商业成功之道。但又怎么样?!“商善”被人赞,也会被人欺。这跟做人是同样道理。

胖东来被这一碰,碰得非常痛。他应该意识到这种一味低头的忍、一味对内的狠,不可能在所有人面前证明自己,不能满足各色人等的欲望和诉求。这不是面对投诉、解决投诉的唯一办法。所以胖东来发狠了,反诉女主赔偿100万。他怕的是类似碰瓷没完没了,怕自己的示弱反而成为纵容,成为别人碰瓷式维权的恶的示范。

我在当时相关的评论中讲到一个观点:妥协、低头,换不回所有人的理解和尊重。胖东来没有必要,只要投诉举报,都得处理员工。应该做的是:质量有问题,对内不手软;质量没问题,对外不妥协。否则今天两个小段,明天会有更多的小段和手段。后来出现的和另一网红之间的所谓“玉石风波”,就是很现实的一个证明。它证明了人善真的很容易被人欺、很容易被贼惦记的这样一个残酷事实,证明了以维权为名的碰瓷者这样一种共同心态:爬就爬高竿,打就打好汉,以小博大博眼球、博同情、博取流量、获取利益。

胖东来诉名誉权,整个案子有个核心词,不实。你依据的是事实,评价的是事实,你就不犯名誉权,你走到天边都过得硬,法院今天不会这么判。你就可以拿证据证明法院错判了你,拿出来给公众评判。但是很遗憾,内裤女主角发布的是不实信息,是应该知道发布这样的不实信息会给商家带来怎样的影响。而在胖东来针对投诉、内部处理时,在没有核实本人皮炎症是不是使用了从胖东来买来的红短裤所致的情况下,还在平台发布,这个瓷,碰狠了。没理也这么不饶人,碰得对方更痛了。胖东来心想我这么狠地内部处理了,你到底想干吗?你想达到什么目的?这就是当下很多有点成功、有点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共同的一个处境。

网络上、现实中,想把胖东来打下来的人多了去。这是商业竞争的心理,是见不得别人好的阴影心态、自卑心态,是不正当竞争或者以维权名义、达到直接或者间接不当获利的一些人,想要达到的目的。我在评论中反复说过,营商环境和网络环境一样,首先是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就要通过这样的案例,对网络黑嘴说“不”,让碰瓷者自己碰得人仰马翻。希望胖东来硬起来,用产品质量证明,用法律武器证明。这次是红短裤的女主角,下一个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