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称遭侵犯后内裤无痕,甘肃一小学副校长猥亵罪为何成立?

发布时间:2025-03-27 00:13  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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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末:从指控到改判的拉锯战

2024年4月25日下午,甘肃临夏某小学副校长马某以“关窗户”为由,将16岁女生王某某带入学校心理咨询室。10分钟后,两人离开。当晚,王某某向母亲哭诉“被欺负”,校长随即报警。这场看似普通的校园纠纷,却引发了一场持续一年的司法拉锯战。

2024年8月,临夏县法院一审认定马某构成强奸未遂罪,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然而,二审法院发现关键矛盾:王某某称在玻璃圆桌上被侵犯并“有液体流出”,但现场勘验显示该房间并无圆桌;医学报告也证实其处女膜完整,内裤未检出精斑或血迹。此外,监控显示王某某离开时神态自然,与受侵害后的反应不符。案件因此被发回重审

2025年3月25日,临夏县法院重审宣判:马某强制猥亵罪成立,刑期减至三年半。法院认定,马某利用副校长身份搂抱、抚摸王某某隐私部位,但强奸指控因证据不足被推翻。法官强调,尽管王某某部分陈述存疑,但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同学的情节可信。

王某某的处女膜完整、内裤无精斑等医学报告,成为改判的核心依据。马某辩护律师称,这些证据与强奸指控矛盾,且王某某对“圆桌侵犯”“出血”等细节描述前后不一,存在诬告嫌疑。但法院认为,王某某关于猥亵行为的陈述与其他证人证词吻合,部分事实仍成立。

马某坚称自己“被污蔑”,称当时只是给王某某100元买零食,并威胁要上诉到底。而王某某父亲则痛心表示:“女儿老实,绝不会拿清白撒谎!”他回忆,案发后女儿情绪崩溃数月,甚至不敢出门。

尽管案件未直接波及学校其他教师,但副校长涉案已引发家长对校园安全的担忧。一名家长匿名表示:“副校长教道德与法治课,却做出这种事,我们怎么放心?”舆论呼吁加强师德监管,避免“信任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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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案件频发:性侵未成年人的黑色阴影

就在甘肃案件改判前一周,湖南某小学校长徐某某性侵5名留守女童案二审开庭。徐某某一审被判死刑,因其长期以“背书”为由猥亵、强奸学生,受害者均不满14岁。律师分析,此类案件证据链完整时,法院倾向于严惩,以震慑犯罪。

另一引发关注的案件是杭州一名58岁男子夜间强行猥亵女生被抓获,以及山西大学留学生被指摸女生屁股(校方称警方未认定猥亵)。这些事件凸显性侵案的高发与隐蔽性,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后常因恐惧、羞耻而沉默。

湖南某小学校长徐某某性侵5名留守女童案二审开庭

追问:为何校园性侵案屡禁不止

(1) 权力不对等:教师、校长等角色天然拥有权威,易利用职务之便胁迫学生。

(2) 取证困难:未成年人的陈述易受干扰,且案发地常缺乏监控,证据多依赖口供。

(3) 社会观念滞后:部分家长仍将性侵视为“丑事”,导致受害者不敢发声。

曾经发生的强奸遇害事件

如何保护自己?给女孩的实用建议

(1) 警惕“特殊关照”:若老师频繁单独约见或赠送礼物,需保持警觉。

(2) 学会拒绝与求助:对不当身体接触坚决说“不”,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报警。

(3) 保留证据:如遇侵害,及时保存衣物、聊天记录等,并尽快做医学检查。

(4) 心理疏导:受害后及时寻求心理咨询,避免长期压抑导致心理创伤。

女性安全

最后:让阳光照进隐秘的角落甘肃临夏案件的改判,并非终点。它暴露出性侵案审理的复杂性,也警示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不能仅靠法律,更需要家庭、学校和公众的共同行动。唯有打破沉默,严惩犯罪,才能让校园真正成为安全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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