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恶劣!保定女子街头遭扒裤殴打,警方介入,律师提示涉嫌侮辱罪
发布时间:2026-09-06 17:09 浏览量:1
正午十二时,在高等院校阳信楼的大门前,特警的身影仅相距数十米之遥。一名女子突然将另一名女子推倒在地,随即迅速扯下她的裤子。四周的围观者中,有人手持手机高声呼喊:“拍下来能换钱!”这段视频,后来竟真的有人在闲鱼平台上询问其售价。
8月29日中午。
位于保定市高阳县的正信楼门前。
在此繁华地段,一旁有特警正在执行职务。
目击者张先生表示,因携带孩子,他并未走近现场。
张先生透露:“人潮涌动,警察到场迅速将行凶者制服,受害者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
8月31日。
二三里记者联系了高阳县委宣传部。
对方承诺在了解详情后将予以回电。
再打,挂了。
保定市委宣传部回应:对此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属地派出所指示:相关事宜应咨询宣传部门。
高阳县政府表示:事件正在处理中,相关视频已被撤下,上传视频者亦已受到相应处理。
9月1日。
高阳县公安局政工科简洁地回复了两个字:
“在查。”
律师赵良善直言不讳。
打人,是治安事。
在公众面前剥去衣衫,并非仅仅意味着“下手重一点”。
这行径旨在羞辱人的尊严。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可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若情节严重,将涉嫌侮辱罪。
受害者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行为人还需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网络传播的那段视频,更是令人作呕。
有人不打码发。
有人私发收红包。
甚至有人询问“原始视频的价格”。
官方直接定性:
有偿售卖,违法。
这种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按散布隐私罚。
若事态进一步扩大,将涉嫌寻衅滋事。
广大网友无需自认为事不关己。
若是仅作“转发”之举——亦不可行。
若未经打码即转发原视频,民事侵权之指控将成立。
即便平台未予干预、不限流、不撤下内容,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现场的一个细节却鲜有人提及。
正信楼是商场。
中午饭点。
不论是孩童、老人,还是街边摆摊的,均在现场。
一名女子当着众人的面挥起拳脚。
扒开裤子的那一刻,并非仅仅为了泄愤。
而是意在令对方“在众人面前无法立足”。
目击者的陈述中有一个词格外刺耳:
“没有人先上前制止,大家都忙着掏出手机。”
特警就在附近,这是事实。
然而,视频传播的速度超过了劝架和逃跑。
现在能确认的几件事:
打人者被控制。
受害者送医。
公安局:调查尚未结束。
县政府:上传视频的人员正在接受处理。
律师:这可能是侮辱罪,而非简单的斗殴。
原始视频:已被下架,但私下传播仍在继续。
网络上已经开始流传“两人是情敌”或“涉及债务纠纷”、“夜店冲突”等说法。
无一信息源自官方渠道。
在高阳这一边,并未透露双方的具体关系。
别信。
在某个群聊中,曾流传出一则语音片段:
“别再发了,那人的裤子都丢失了,你还在乎这几块钱?”
发布完毕后,群主迅速撤下了视频。
这类人,相较于那些举着手机的人,似乎略显明智。
打人的是女人。
被打的也是女人。
这起事件最令人痛心之处并非“女对女”的冲突。
而是在繁华街市,有人竟然被剥去了底裤。
紧接着,这一幕成为了网络上的焦点。
警方没说伤情。
没说双方啥关系。
没说为啥动手。
只说“在调查”。
那就等。
别拿猜测填热搜。
卖视频的别侥幸。
那些未经授权转发原片的人,请不要嘴硬。
平台别装看不见。
受害者躺在医院里,失去了衣物和尊严。
外头人还在问:
“有更全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