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当街扒女的裤子这件事太恶劣,必须严惩!
发布时间:2026-09-04 18:13 浏览量:1
文/肥猪满圈
事发於8月29号,高阳,发生了一起俩女的当街啊,这俩女的好像是岁数比较大,都50岁左右,在地上压着一个女的,被压着这女的岁数小,好像不是37岁就是不到40岁吧,就是比那俩大姐小十多岁。这俩大姐,当街压着这个岁数小的女的,当街啊,把人家女的裤子给扒了。
为啥扒裤子,我就是要羞辱你,我认为,这是这俩大姐扒这个小姐姐裤子的原因。
现在这俩大姐已经被刑拘,是刑事拘留,不是普通的行政拘留或者是治安拘留。这俩女的是刑拘,就是奔着涉嫌犯罪的方向去侦查的。
这俩女的把那个37岁的相对年轻一点的女的当街扒裤子,触犯的是什么?我认为是侮辱罪。
啥叫侮辱罪?侮辱罪是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叫侮辱罪。
你说一女的被你当街扒裤子,是不是故意当街羞辱你?对吧?因此这个按着侮辱罪去侦查是对的,再就是什么罪?寻衅滋事罪,也适合。
其实和这俩扒女人裤子的大姐同罪的是那些看热闹的路人,这些拍视频的路人,其罪当同,这些人应该和这俩大姐同罪。
他们的罪名叫么?冷漠!
我不说那些屁话,什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种话!我特别不认同这句话,既然你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你的意思就是,有法外之地是吗?那你告诉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哪儿,才是法外之地啊?对吧?
这俩大姐,她们扒人家裤子,这是她们的错。但是那些围观者,那些冷漠到骨子里的畜类旁通们,也应该负他们该负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法责任!
所以说,人性之冷漠,比任何东西都要可怕!真的,这个太可怕了。
哦我差点忘了,至于有人说,那个年轻的女的可能是小三儿。很多人天然地以为,对小三儿,任何雷霆手段都不为过。
这句话啊,我不反对。因为谁干的事儿谁负责,我没必要劝你不必雷霆手段对吧?也没我啥事儿。
而且我知道一句话: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若经我苦,未必有我善!这句话我认,如果我是正妻,可能我比这俩女的还雷霆,这我信,更理解。
但是,法是法,情是情,恨是恨,招儿是招儿,这些不是一回事儿。
如果你的另一半背叛,你要想出气,我觉得得用手段,自己既不违法,还把气出了,此为上策。
你别为了出口气,把自己送进去,那这气出的,不亏了吗对吧?
所以说这事儿得动点脑子,想点辙,用那种既不违法又把气出了的方式最好!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04-09-2026肥猪满圈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