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街头20米外的特警,在3分钟内就用倒撕裤的方式来对待他人
发布时间:2026-09-04 15:38 浏览量:2
大白天的河北保定高阳正信楼门口,是人流量最大的商圈。
距离现场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就有执勤的特警。
一个女人从斜刺里冲出来,抓头发、撞玻璃门、拖到台阶上按倒,照着脸和胸口连续砸拳。
然后双手扣住对方的裤腰,硬生生把裤子连同底裤一起拽到了膝盖下面。
整个过程用了两三分钟的时间。
被按在地上的叫李婷。
那天她刚带孩子看完病,包里只有手机一部、车钥匙一把。
她没有还手之力,只能死死地抱着包包来护住自己的头部。
二十米之外的特警听到动静就跑过来把打人者王某当场反手扣下带走。
李婷腿软得站不起来,半边脸肿着,最后是路人用外套盖住她的下半身,并且扶上了警车。
本来就是单方面的暴行。
最高检曾经处理过类似情况的案件,在闹市当众扒裤子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因为当众剥夺尊严的性质比普通殴打严重得多。
私下过节不能当作挡箭牌,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将人按在大街上扒光。
打人的被抓了,网上狂欢才刚刚开始。
不到几个小时,铺天盖地的谣言就出来了。
有人说被打的是小三,有人说她拿了男方上百万的礼物。
事实呢?
打人的女人一直疑神疑鬼。
之前派出所早就调解完,李婷赔了两万块钱,双方签字画押,账早已结清。
那个男人只是李婷直播间里一个打赏过的粉丝,并没有见过面。
但是看热闹的人不听。
拳头打着人,在身上的时候会慢慢消失掉的。
造谣的人讲出来的是在当众撕毁一个人的形象。
被打进医院的李婷要强撑着起来,一条一条地向几百万人交代自己去了哪、拿谁的钱、为什么不还手。
凭什么?
凭什么受害者要先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才配被当成受害者?
更恶心的还在后面。
那天现场有人录了视频,没打码。
当天夜里这些画面就被剪成短片,在小圈子里私下卖钱。
三块、五块、十几块钱就能买到一份别人被当众羞辱的完整视频。
主播把截图放大作为背景挂在直播间里来攒人气。
他们把一个受害者的耻辱当作商品来售卖。
当地警方已经发话了,这个案子不按照普通打架来处理了,“伤情”、“衣服破损”、“监控录像”都是逐一核对的。
网上视频也被下架了,卖视频的人、转原片的人都在查。
下架只是第一步。
每多转发一次,李婷就遭受一次公然羞辱。
不能删除别人手机里的存底,只能把所有卖视频的、造谣的、施暴的人都抓住了才算交代。
清白不是靠受害者自己来证明的,也不是依靠网友良心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