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刚通报!当街扒裤案俩大姐已落网,造谣“原配打小三”也该慌了

发布时间:2026-09-04 09:14  浏览量:2

最近让人感到愤怒的事情之一就是河北保定高阳县闹市区的一幕。

大白天的时候,两个五十多岁的妇女把一个女的按在地上脱光她的衣服,裤子,在旁边看的人一圈一圈的。

现在好了,喜提银手镯一对,刑拘。

事情发生在8月29日中午,在高阳县正信楼大马路旁的闹市区。

霍某某跟张某某两人一并把刘某按倒在地。

刘某根本无法反抗,只好紧紧抱住自己的头,手里拿着自己的包包挡在胸前,整个人缩成一团,发抖。

所幸附近有执勤的特警,及时将人救出。

接到报警的警察到达现场之后就马上控制住了两个施暴的人,并且将受伤的人送往医院救治,在8月30号的时候这两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

办事的速度很快,那么这说明了什么呢?证据充分,性质严重,警察没有拖延。

到此为止,这件事情也就等着通报和判决了。

但是网上舆论却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不知道是谁造的谣,张嘴就能说出一套完整的剧情:“原配在街上打小三”。

“据说这个女主播受贿上百万”。

“打得不错,该脱光”。

恶毒的网络暴力像潮水一样向被打的刘某涌来。

只要给一个女人戴上小三的帽子,当街扒光她的衣服就变成了替天行道。

没想到才两天,真相就将所有围观群众的脸打的啪啪响。

刘某站出来解释说:自己是主播没错,但是霍某某的丈夫最多也就是个刷了点礼物的普通粉丝,并没有私下单独见面,更不用说婚外情,百万打赏了。

网上流传的“原配打小三”是假的。

谣言是怎么产生的呢?不清楚。

反正传播的时候一个比一个正义凛然,没有人去核实,一开口就是骂人,发出去就算了。

这就是吃瓜,就是要把人往死里踩。

被打的女人肉体上的伤可以治愈,但是“被网暴成小三”的精神上的羞辱却比扒光她的衣服还要让她抬不起头来。

明明是受害者,却成了被造黄谣的人。

著名的律师说的很明白-

这不是一般的打闹嬉戏,而是用暴力手段侮辱别人的人格尊严,强迫对方脱去衣服,暴露身体隐私部位,造成性羞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手段恶劣”,属于侮辱罪。

侮辱罪属于刑事犯罪,并非民事纠纷,不能以金钱赔偿来解决。

应该被刑事拘留的人要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应当提起公诉的案件要及时提起公诉,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要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都不能少,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定要做到位。

另外,把视频上传到网络上的人一个都不能逃脱。

没有对受害者的视频进行打码传播,按照散布他人隐私来处罚,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恶意扩散,起哄闹事的,按照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

高阳县政府的动作也很迅速,视频已经被删除了,发布视频的人也在被处理当中。

最后要说明的是:五十多岁的年纪并不是护身符,两个人一起并不见得就是本事,女性也不代表性别上的保护伞,年龄也不能成为挡箭牌。

在大街上扒人的裤子,丢人的是施暴的人。

网络上也有法律约束,并非没有法律约束的地方,在大街上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