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街头“扒裤门”:这哪是打架?这是给自己挖坑呢!
发布时间:2026-09-04 02:03 浏览量:3
开头:
哎哟,您猜怎么着?保定街头,俩大姐上演了一出“全武行”,最后还加了个“扒裤”的戏码。这可不是普通打架,这是奔着“刑法”去的!
正文:
一、闹市街头,这出戏演砸了
话说8月29号,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那叫一个人来人往。突然,俩女的就干起来了。一个按着另一个,不光打,还上手扒人家裤子!这画面,简直比电视剧还刺激。
旁边一位姓张的大哥,带着孩子,吓得都不敢靠近。他说,那地方是闹市区,围观的人乌央乌央的。好在附近有特警,警察叔叔来得快,把打人的那位给摁住了,被打的赶紧送医院。
二、官方回应:正在调查,视频别乱传
这事儿一上网,立马炸了锅。记者赶紧去问,县委宣传部说“了解情况”,结果电话再打过去,直接给挂了。市委宣传部更逗,说“不知道”,回头再联系。最后,还是县公安局政工科给了句准话:正在调查。
政府那边也发话了:视频已经下架,谁乱传,就处理谁。您说,这视频能随便传吗?那是给当事人伤口上撒盐啊!
三、律师解读:这可不是“打架”那么简单
咱们请来知名律师赵良善,给大伙儿说道说道。赵律师一拍桌子:这哪是普通打架?这是公然侮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人的那位,拘留、罚款,一个都跑不了。
更狠的是,当众扒裤子,这要是情节严重,那就涉嫌“侮辱罪”了!这可是刑事犯罪,被害人可以直接去法院告她。到时候,不光要赔礼道歉,还得赔精神损失费。
四、吃瓜群众注意:别把自己搭进去
您要是觉得这事儿跟自己没关系,那可就错了。那些在网上卖视频的,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人家肖像权、隐私权,轻则治安处罚,重则涉嫌寻衅滋事。
就算您是好心转发,没打码,那也是民事侵权。平台也得赶紧下架限流,别让当事人再受二次伤害。
结尾:
一句话,街头打架是蠢,当众扒裤是坏。法律这把尺子,量得清清楚楚。您说,这巴掌拍下去,疼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