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恶劣!保定女子街头被扒裤殴打,警方介入处理,律师提示涉嫌侮辱罪

发布时间:2026-09-03 16:34  浏览量:2

正午十二时,高阳的特信楼门前,特警的身影隐约可见,不足百米之遥。一名女子将另一名女子推倒在地,随即动手脱去她的衣物。周围观众中有人举起手机,高声呼喊:“拍下来能换钱!”这段视频,后来竟有人在闲鱼上询问价格。

8月29日中午。

位于保定市高阳县的正信楼门前。

在喧嚣的市井之中,一旁有特警正在执行任务。

目击者张先生表示,他带着孩子,并未敢靠近现场。

“现场人声鼎沸,警察到场后迅速将行凶者制服,并将伤者送往了医院。”

8月31日。

二三里记者致电高阳县委宣传部。

对方回应称,在了解详情后将进行回电。

再打,挂了。

保定市委宣传部表示:对此事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属地派出所回应:相关情况请咨询宣传部门。

高阳县政府方面表示:事件正在处理中,相关视频已下架,涉事上传者也已受到处理。

9月1日。

高阳县公安局政工科仅以“是”字回应,简洁有力。

“在查。”

律师赵良善直言不讳。

打人,是治安事。

公然扒衣,并非仅仅是“下手重了”那么简单。

此举是对个人尊严的严重践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涉事者可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若情节恶劣,将涉嫌侮辱罪。

受害者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此外,涉事者还需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网络上流传的那段视频,更是令人作呕。

有人不打码发。

有人私发收红包。

甚至有人询问“原视频售价多少”。

官方直接定性:

有偿售卖,违法。

此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按散布隐私罚。

若事态进一步恶化,将涉嫌寻衅滋事。

各位普通网友,切勿轻视自己的责任。

即便只是“转一下”——也是不允许的。

未经对原视频进行打码处理而直接转发,即构成民事侵权。

即便平台未进行拦截、限制流量或下架处理,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场的一个细节,似乎并未引起众人的关注。

正信楼是商场。

中午饭点。

无论是孩童、老人,还是摆摊的小贩,都置身其中。

一名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挥拳相向。

当扒去对方的衣物之际,并非仅仅为了发泄怒火。

其目的在于令对方“在众人面前无法立足”。

目击者的陈述中有一个词格外刺耳:

“没有人先上前制止,大家先忙着掏出手机。”

特警就在附近,这并非虚言。

然而,视频的传播速度超过了劝架和逃跑。

现在能确认的几件事:

打人者被控制。

受害者送医。

公安局:调查尚未结束。

县政府:上传视频者正在接受处理。

律师:此案可能涉及侮辱罪,而非普通的斗殴。

原始视频:已被下架,但私下传播仍在继续。

网络上已经开始流传各种说法:“两人是情敌”、“欠债不还”、“夜场纠纷”。

无一来源可追溯至官方渠道。

在高等学府方面,并未公布双方之间的具体关系。

别信。

一段语音曾在某个群聊中流传:

“别再传播原图了,人家连裤子都不见了,你还想从中捞取微薄利益?”

语音发布后,群主随即撤下了视频。

这类人,相较于那些举着手机拍摄的人,还算有些节制。

打人的是女人。

被打的也是女人。

此事件最令人不齿的并非“女子互殴”。

而是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中,有人被剥去了底裤。

紧接着,这一幕便成了全网热议的大片。

警方没说伤情。

没说双方啥关系。

没说为啥动手。

只说“在调查”。

那就等。

别拿猜测填热搜。

卖视频的别侥幸。

那些转发原图的人,请不要试图狡辩。

平台别装看不见。

受害者如今躺在医院里,失去了衣物与尊严。

外头人还在问:

“有更全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