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当街打人扒裤事件后续,两人已被刑拘,当事女主发声不是三姐
发布时间:2026-09-03 15:09 浏览量:1
编辑:XL
8月29日中午,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商场门口,这是当地最热闹的地段之一,逛街的、买菜的、接送孩子的,人来人往。
霍某某,52岁,张某某,53岁,两个中年女人突然冲上去拦住一个37岁的女人刘某,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巴掌已经扇过来了。
扯头发、脚踹、按倒在地,两个人合力把刘某死死压住,光打还不够,当着大街上所有人的面,两人直接把刘某的裤子扒了下来。
周围的人举着手机,拍视频的拍视频,发朋友圈的发朋友圈,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拉一把。
孩子就在旁边,眼睁睁看着自己母亲被按在地上扒掉裤子,一个孩子目睹自己母亲被当众扒光衣服,这种心理创伤比挨打本身更可怕。
万幸的是附近有特警执勤,接到报警后特警很快赶到现场,控制住两名施暴者,刘某被送医,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霍某某和张某某被带走调查。
8月30日,两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情到这儿本来应该等警方调查结果,但视频传上网之后,风向变了。
网上铺天盖地的说法是,原配当街打小三,“收了百八十万礼物”“勾引别人老公”“活该被打”,评论区的调子几乎一边倒,没人同情被打的刘某,全是“打得好”“这种人就该教训”。
我觉得这事儿从一开始就歪了,你看到一个女人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扒裤子,第一反应不是报警不是同情,而是先给受害者贴个标签再决定站谁的队?
这种思维习惯本身就是问题,暴力就是暴力,跟受害者是什么身份没有关系。
网暴越演越烈,刘某在朋友圈发了一条长文,她是本地一名网络主播,霍某某的丈夫是她直播间的粉丝,刷过礼物。
仅此而已,两人从来没有私下见过面,更不存在所谓的不正当关系,霍某某发现丈夫刷礼物之后,认定两人有问题。
据刘某自述,双方闹到了派出所,调解的结果是刘某拿出两万块钱作为补偿,双方签了和解协议,约定事情就此了结,互不追究。
调解结束后,刘某拉黑了男方所有联系方式,但霍某某没打算放过她,调解之前就多次打电话辱骂她,还带着别的男人找上门,刘某说这些都有录音。
8月29日当天,刘某带孩子在正信楼商场附近,纯属偶遇,霍某某当时找不到自己丈夫,正憋着一肚子火。
看到刘某,也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打,一边打一边说她跟丈夫见面了,刘某说带着孩子怎么可能去见面,但对方根本不听解释。
网上有人说她包里藏了东西,被打的时候死死抱着包不放,刘某解释包里只有手机和车钥匙,抱包只是为了护住头,对方还用她的头撞地面。
关于“百八十万打赏”的说法,刘某直接反问:可能吗?我觉得刘某这个回应有几个关键信息,第一,双方纠纷已经在派出所调解过,有和解协议有赔偿款,法律层面的事情已经走完了。
第二,事发当天她是带孩子看病,时间线可以查证,第三,她拉黑了男方所有联系方式,不存在所谓的藕断丝连。
如果这些信息经警方核实为真,那霍某某的暴力行为就完全失去了道德正当性——连“原配打小三”这个标签都贴不上。
但也有一个问题,刘某说只收了普通礼物打赏,霍某某那边说她收了百八十万,到底谁在说谎?
目前双方都没有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平台打赏流水来佐证,这个关键证据缺口,只能等警方调查结果来填。
9月2日,高阳县公安局发布正式警情通报,通报内容很克制:8月29日中午,霍某某、张某某在公共场所对刘某实施殴打、撕扯衣服行为。
8月30日两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报里一个字都没提“第三者”“巨额打赏”。
高阳公安的态度很明确——先打人扒裤子这事儿本身就是犯罪,其他的等调查再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解读了法律层面的问题。
当街扒掉别人裤子,属于以暴力方式贬损他人人格,已经超出普通殴打范畴,强制剥夺衣物、暴露身体隐私、通过制造性羞耻感来侮辱人,手段极其恶劣。
治安处罚是跑不掉的,行政拘留加罚款,民事赔偿也少不了——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侮辱罪。
但侮辱罪原则上是自诉案件,需要受害方自己去法院起诉,比街头暴力更脏的事情还在后面,事发时的原始视频,没打码的完整版,被人拿来当商品卖。
几块钱就能买到一段女人被当众扒裤子的视频,有人在评论区留暗号,私信交易,高阳县政府紧急下架相关视频,处置传播人员,但私底下的传播链根本刹不住。
我觉得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地方有三层,第一层是街头的暴力,两个中年女人当众扒掉另一个女人的裤子。
第二层是网络的暴力,多少人在没看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给受害者定罪、谩骂、羞辱。第三层是利益的暴力,有人拿受害者的屈辱视频当商品卖钱。
三层暴力叠加在一起,受害者承受的伤害早就超出了身体层面,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
每次都是先给受害者贴标签再判断对错,每次都是谣言跑在真相前面,这次高阳事件里,围观者上百台手机举起来拍,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
拍视频的人里有几个是真的为了“留存证据”?大部分不过是猎奇罢了,拍完之后发到网上,再配上“原配打小三”的标题,流量就来了。
至于真相是什么,被打的人承受了什么,没人关心,刘某说不会就这样算了,法律层面的追责才刚刚开始。
霍某某和张某某被刑拘只是第一步,后面的刑事定罪、民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样都跑不了。
但那些在网上传谣、谩骂、售卖视频的人呢?他们会不会被追责?高阳警方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这句话不只是写在通报里的口号。
从8月29日事发到9月2日警方通报、刘某发声,短短五天时间,我们看到了一个完整的链条:暴力发生、视频传播、谣言发酵、网暴升级、当事人被迫自证清白。
每一步都在消费受害者的痛苦,如果下一次再刷到类似的视频,能不能先问一句“真的假的”,再决定要不要转发、要不要评论?
一个人的名誉被毁掉,有时候只需要一段15秒的视频和一行不负责任的配文,朋友们,你们怎么看这件事?
一个女人在大街上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扒掉裤子,围观的上百人都在拍视频却没人上前制止——这到底是“原配打小三”的合理愤怒,还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