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闹市区,她当众被扒下裤子:比拳头更冷的是举着手机的人群

发布时间:2026-09-02 19:23  浏览量:2

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口。

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大打出手,还当众扒掉了她的裤子。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举着手机的手,比上前制止的手多得多。

这不是电影桥段,是8月29日中午,真实发生在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的一幕。

事发地是闹市区,人流量很大,附近正好有特警执勤。

据目击者说,警察很快赶到,控制住了施暴的女子,被打的女子被送往医院。

9月1日,高阳县公安局回应:事件正在调查中。当地政府已经下架了相关视频,对传播视频的人员也进行了处理。

至于两个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官方还没有给出结论。

所以我不想猜,也请大家别猜。

什么"原配打小三"之类的剧本,一个字都别信。在警方通报出来之前,所有的"内幕"都是编的。

但有一件事,不依赖任何内幕,就已经让人后背发凉——

这早就不是"打架"了,这是当众羞辱。

律师说得很清楚:动手殴打,可以拘留罚款;而在公共场所扒掉他人衣服、公然侮辱,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被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施暴者还要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打人是身体的伤,羞辱是心理的伤。

身体的伤会愈合,那种在几百双眼睛面前被剥掉尊严的感觉,可能一辈子都过不去。

再说句可能挨骂的话。

有目击者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当时带着孩子,所以没敢靠近。

我特别理解。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人,谁不害怕引火烧身?我们没有资格站在道德高地上要求每个人都冲上去。

但是——

不敢上前,可以理解;掏出手机拍视频、还发到网上,这就说不过去了。

视频在网上疯传的这几天,对受害者来说,相当于她的屈辱被回放了成千上万次。每多一个转发,她就多被当众扒一次。

警方已经明确提醒:未经打码转发原视频,构成民事侵权;有偿售卖传播,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你以为自己在"吃瓜",其实你在递刀。

中国人讲一句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人格尊严这东西,不分男女,不分谁对谁错,都是一个人最后的底线。

哪怕两个人之间真有纠纷、真有怨恨,解决的地方也应该是派出所、是法院,而不是闹市区的地面上,更不是几千万人围观的手机屏幕里。

现在警方正在调查,我们等一个完整的通报。

施暴者该负的法律责任,一样都跑不掉。

而我们这些屏幕这头的人,至少可以做到一件事:

不转发视频,不编造内幕,不消费别人的屈辱。

这是对一个陌生人最基本的善意,也是我们自己留给自己的体面。

(信息来源:大河报、齐鲁晚报·果然视频、二三里资讯;高阳县公安局9月1日回应,事件正在调查中,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