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扒裤事件,有个细节比扒裤子更恶心:现场视频被人打包论个出售,一段几块钱
发布时间:2026-09-03 01:52 浏览量:3
9月2日,河北高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8月29日发生在高阳县正信楼门口的那起当街殴打扒裤事件,两名施暴者霍某某、张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可这个通报出来之后,我心里不仅没松一口气,反而更堵得慌。
为啥?
因为这几天,网上还有一件更恶心的事在发生——那段被打女子当众被羞辱的视频,正在被人论个打包出售,一段几块钱,十几块钱。
先说说事情经过。
8月29日中午,高阳县正信楼门口,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商圈周围到处都是逛街买东西的人。
两个女人冲上去,把一个37岁的女子刘某按倒在地。
揪头发、扇耳光、拳打脚踢,最过分的是,当着几百号人的面,硬是把人家裤子扒了。
周围围了一大圈人,手机举得老高,拍得比谁都欢。
有人喊别打了,但没一个人真正上前拉架。
直到附近执勤的特警赶过来,才把施暴者控制住,把伤者送去医院。
这事儿传到网上,视频看得人后背发凉。
打人已经够恶劣了,扒裤子这个动作,是奔着彻底摧毁一个人的尊严去的。
身体上的伤能养好,可这种当众被羞辱的画面,会跟着她一辈子。
视频传开之后,网上各种传言满天飞。
有人说被打的是小三,勾引别人老公,收了几十万上百万的礼物,所以原配才找上门教训她。
这几句话传出去,评论区直接炸了。
“活该被打”、“破坏别人家庭就该这么收拾”、“打得好”,这样的评论铺天盖地。
没人去核实真假,就凭着一段几十秒的视频,给当事人直接定了罪。
刘某挨了打,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先被全网骂了个遍。
9月2日,她自己在朋友圈发声澄清,说自己只是个普通主播,打人者的老公只是直播间的粉丝,两人根本没有不正当关系。
之前双方因为误会闹到派出所,她还主动赔了对方两万块,签了和解协议,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没想到和解没两天,在街上偶遇,对方就冲上来动手。
这些细节目前还是她单方面的说法,具体真相还得等官方调查。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双方有什么过节,当街暴力扒人裤子,这就是犯法。
施暴者已经被刑拘了,这是她们该承担的代价。
可我想说的是,那些躲在键盘后面骂人的,你们跟施暴者有什么区别?
拳头伤在皮肉上,你们的谩骂,是往人家心口上捅刀子。
如果说网暴已经够恶心了,那接下来这件事,简直刷新了我的认知底线。
这段视频,被人拿去做生意了。
没打码的原始视频,被人剪成一段一段,论个出售。
几块钱、十几块钱一段,就能买到刘某被当众扒裤的完整画面。
有知情人透露,这单买卖从事发当天下午就开始了。
视频在小圈子里传,卖片的还设了门槛,不是谁想看就能看,得先付钱。
到了第二天夜里,剪辑好的短片开始在网上冒头,画面没有任何打码处理,人脸清清楚楚。
更过分的是,还有人开着直播,把视频截图放大当背景,一边讲解一边攒人气。
你说这是在干什么?
这是在把一个女人最不堪、最屈辱的瞬间,当成商品来卖。
每转发一次,每售卖一次,就是让刘某在全网又被扒一次裤子。
施暴者扒她裤子,是一次性的伤害。
这些卖视频的人,是让她在网络上被反复凌辱,永无止境。
我见过很多恶心的事,但把别人的伤疤当买卖做,还能明码标价论个卖,这真的让我觉得恶心到家了。
几块钱、十几块钱,就能把一个人的尊严踩在脚底下反复摩擦。
这些人的良心,到底是被狗吃了,还是压根就没长过?
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是转发个视频吗,能有多严重?
律师说得很清楚了。
有偿售卖这种现场视频,属于违法行为。
这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权、肖像权,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以按照散布他人隐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的,直接涉嫌寻衅滋事罪,是要判刑的。
就算是普通网友,未经打码随手转发原视频,也构成民事侵权,一样可以被追责。
平台也有责任,必须及时下架、限流这些视频,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高阳县政府也回应了,正在处理传播视频的人员,网上的视频也在陆续下架。
这是好事。
但我更希望的是,那些卖视频赚钱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拿别人的痛苦换流量、换钱,这种人不严惩,以后还会有更多这样的事发生。
每一次恶性事件,都会有人把受害者的隐私画面当成生意来做。
这次是扒裤视频,下次可能是更过分的东西。
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才能震慑住后来那些想发这种黑心财的人。
刘某这件事,施暴的人要办,造谣的人要办,但最不能放过的,是那些卖视频的人。
他们比施暴者更可恨,因为施暴者起码是冲动犯罪,而这些人是精心算计着,把别人的屈辱当成可以反复售卖的商品。
几块钱一段的价格,买卖的不是视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尊严。
希望法律能狠狠惩治这些人,让他们知道,拿别人的伤疤赚钱,是要付出代价的。
也希望所有看到类似视频的人,别再随手转发,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在受害者伤口上撒盐。
信息来源:大河报、二三里资讯、高阳县公安局警情通报(9月2日)、当事人公开发声等媒体报道及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