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闹市扒裤刷屏后,骂完施暴者,你敢不敢问问自己!

发布时间:2026-09-02 09:58  浏览量:2

保定闹市扒裤视频刷屏之后,我们都骂了施暴者,但有没有人问过自己一个问题

2026年8月29日,中午,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

闹市区,大白天,人流高峰。

一个穿黑外套的女人,揪住一个穿连衣裙女人的头发,直接按在地上。

拳打脚踢还不够,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裤子扒了。

整个过程被围观群众拍下来,传遍全网。

警察来得不算慢。控制住打人者,把受伤女子送去了医院。

但警察来之前那段时间呢?

目击者张先生对媒体说了一句话,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我带着孩子,所以没有靠近”。

带着孩子,不靠近,完全合理。换我我也可能不靠近,怕孩子看到不好的画面,怕自己被波及。

张先生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现场不止张先生一个人。

张先生自己说了,那是闹市区,围观群众比较多,附近还有特警执勤。

闹市区、大中午、人流高峰、有特警——这么多条件叠加在一起,你觉得现场有多少人?

我不知道具体数字。

但视频里能看到的拍摄角度不止一个,拍的人不止一个。

这么多手机,有人报警吗?

我查过一个数据。

2023年一项基于541份报告的研究显示,在有目击者的公共场所骚扰事件中,旁观者干预——不管是上前制止、报警还是其他形式的干预——发生的比例只有28%。

十起里头,七起没人管。

我知道这是国外的数据。但你看高阳这事,你觉得比例能高多少?

警察到了之后动作很快。但警察到场之前呢?

施暴者拳打脚踢、扒裤子,受害者挣扎、喊叫。

那段时间里,镜头后面的人在干什么?

在拍。

拍完了发。

发完了刷评论。

然后第二个问题来了。

视频传出去之后,高阳县人民政府回应——已下架视频,并对传播视频的人员进行处理。

很多人不理解:我拍的是证据,凭什么处理我?

道理不复杂。

你拍的是证据,但你传的是受害者的屈辱。

被当众扒裤子,那是人最不堪的瞬间。

你一转发,几千、几万、几十万人看。

她以后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了,普通网友未经打码转发原视频,本身就构成民事侵权。有偿售卖传播的,更是违法行为。

法律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

但我觉得吧,比法律更基本的,是人心。

你转发的时候,想过那个被打的女孩看到自己视频满天飞是什么感受吗?

还有评论区。

官方还没通报原因。警方只说“正在调查中”。

但评论区已经“破案”了。

“肯定是小三。”

“插足别人家庭,被打活该。”

全是“我听说”“听朋友说”“看别人说的”。

我翻了几十条,没有一条有证据。

然后几百个赞顶上去,变成了“默认事实”。

我就想问一句:她到底是不是小三,你知道吗?

就算真是,当街扒裤子这事对吗?

不对的事,加一个“小三”的前缀就对了?

你品品。“小三”两个字一出来,好像施暴者就情有可原了,好像被打的女孩就活该了。

这种逻辑,跟当街扒人裤子有什么区别?

一个用手扒,一个用键盘扒。

一个扒衣服,一个扒人格。

警察管得了打人的手,管不了敲键盘的手。

说到这,我想起另一个事。

就在上个月,山东聊城一个案子重审开庭。

一个小伙路过,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当街连续脚踹一个蜷缩在地的女孩。

他上前制止,两次把施暴者绊摔放倒。

结果呢?

他被刑拘、逮捕,羁押了216天。

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但得赔施暴者1564块钱。

虽然免了刑,刑事记录留下了,台球厅停业,家庭收入中断。

后来案子发回重审了。但这件事在很多人心里种下一个念头——

出手干预,会不会把自己搭进去?

我知道有人说,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了339人。

数据在向好。

但一个争议判决的杀伤力,有时候比十个正面案例都大。

普通人看到“出手可能被追责”,第一反应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不是在给围观者开脱。

我只是想说,我们骂围观者冷漠的时候,能不能也问问自己——

换你在现场,你敢上前吗?

说实话,我也不敢打包票。

警察能做的,警察做了。

管不了的——拍视频的手、转发的拇指、评论区的键盘——谁来管?

自己管。

最后问一个直接的:

如果你是那天正信楼门口的围观者,你会报警吗?

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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