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闹市扒裤刷屏后,骂完施暴者,你敢不敢问问自己!
发布时间:2026-09-02 09:58 浏览量:2
保定闹市扒裤视频刷屏之后,我们都骂了施暴者,但有没有人问过自己一个问题
2026年8月29日,中午,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
闹市区,大白天,人流高峰。
一个穿黑外套的女人,揪住一个穿连衣裙女人的头发,直接按在地上。
拳打脚踢还不够,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裤子扒了。
整个过程被围观群众拍下来,传遍全网。
警察来得不算慢。控制住打人者,把受伤女子送去了医院。
但警察来之前那段时间呢?
目击者张先生对媒体说了一句话,我反复看了好几遍——“我带着孩子,所以没有靠近”。
带着孩子,不靠近,完全合理。换我我也可能不靠近,怕孩子看到不好的画面,怕自己被波及。
张先生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现场不止张先生一个人。
张先生自己说了,那是闹市区,围观群众比较多,附近还有特警执勤。
闹市区、大中午、人流高峰、有特警——这么多条件叠加在一起,你觉得现场有多少人?
我不知道具体数字。
但视频里能看到的拍摄角度不止一个,拍的人不止一个。
这么多手机,有人报警吗?
我查过一个数据。
2023年一项基于541份报告的研究显示,在有目击者的公共场所骚扰事件中,旁观者干预——不管是上前制止、报警还是其他形式的干预——发生的比例只有28%。
十起里头,七起没人管。
我知道这是国外的数据。但你看高阳这事,你觉得比例能高多少?
警察到了之后动作很快。但警察到场之前呢?
施暴者拳打脚踢、扒裤子,受害者挣扎、喊叫。
那段时间里,镜头后面的人在干什么?
在拍。
拍完了发。
发完了刷评论。
然后第二个问题来了。
视频传出去之后,高阳县人民政府回应——已下架视频,并对传播视频的人员进行处理。
很多人不理解:我拍的是证据,凭什么处理我?
道理不复杂。
你拍的是证据,但你传的是受害者的屈辱。
被当众扒裤子,那是人最不堪的瞬间。
你一转发,几千、几万、几十万人看。
她以后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了,普通网友未经打码转发原视频,本身就构成民事侵权。有偿售卖传播的,更是违法行为。
法律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
但我觉得吧,比法律更基本的,是人心。
你转发的时候,想过那个被打的女孩看到自己视频满天飞是什么感受吗?
还有评论区。
官方还没通报原因。警方只说“正在调查中”。
但评论区已经“破案”了。
“肯定是小三。”
“插足别人家庭,被打活该。”
全是“我听说”“听朋友说”“看别人说的”。
我翻了几十条,没有一条有证据。
然后几百个赞顶上去,变成了“默认事实”。
我就想问一句:她到底是不是小三,你知道吗?
就算真是,当街扒裤子这事对吗?
不对的事,加一个“小三”的前缀就对了?
你品品。“小三”两个字一出来,好像施暴者就情有可原了,好像被打的女孩就活该了。
这种逻辑,跟当街扒人裤子有什么区别?
一个用手扒,一个用键盘扒。
一个扒衣服,一个扒人格。
警察管得了打人的手,管不了敲键盘的手。
说到这,我想起另一个事。
就在上个月,山东聊城一个案子重审开庭。
一个小伙路过,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当街连续脚踹一个蜷缩在地的女孩。
他上前制止,两次把施暴者绊摔放倒。
结果呢?
他被刑拘、逮捕,羁押了216天。
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但得赔施暴者1564块钱。
虽然免了刑,刑事记录留下了,台球厅停业,家庭收入中断。
后来案子发回重审了。但这件事在很多人心里种下一个念头——
出手干预,会不会把自己搭进去?
我知道有人说,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了339人。
数据在向好。
但一个争议判决的杀伤力,有时候比十个正面案例都大。
普通人看到“出手可能被追责”,第一反应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不是在给围观者开脱。
我只是想说,我们骂围观者冷漠的时候,能不能也问问自己——
换你在现场,你敢上前吗?
说实话,我也不敢打包票。
警察能做的,警察做了。
管不了的——拍视频的手、转发的拇指、评论区的键盘——谁来管?
自己管。
最后问一个直接的:
如果你是那天正信楼门口的围观者,你会报警吗?
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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