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尿裤民间检出甲酰胺,官方称未检出:检测方法谁在说谎?

发布时间:2026-06-27 04:40  浏览量:1

近日,多个婴幼儿纸尿裤品牌“被检出甲酰胺”的消息持续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在舆论风波中,又有两份由联信检测(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在网络上流传。报告直指两款纸尿裤,其甲酰胺检测结果分别为384mg/kg和414mg/kg(结果未检出表示小于20mg/kg) [1]。

6月25日,有媒体从该检测机构核实,相关检测报告确实由其出具,但其中一份报告已被收回并正在复测中 [1]。看格式,这不属于能对外的最终版,应该是内部审核过程就被人流出来了。现在该机构已经发声明说撤回了。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科学与逻辑的角度,理性拆解这份检验报告的可信度,

避免陷入“非黑即白”的粉圈思维

图片来源网络

与此前某媒体仅凭定性检测信号峰就推断血液浓度的报道相比,本次流出的检测报告在方法学上具备较高的可信度。

该机构采用的是GC-MS法,即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进行定量检测 [1]。该方法在专业领域的运作机制分为严谨的三步:

气相色谱分离:

负责将样品中不同的挥发性成分进行有效分离。

质谱定性识别:

负责精准识别这些被分离出来的成分究竟是什么物质。

定量计算含量:

如果在检测中加入了标准品、建立了标准曲线,并严格控制好了前处理、内标、回收率、空白对照以及重复性等条件,就可以根据峰面积或峰面积比来科学计算出具体含量。

报告显示的查出结果384mg/kg和414mg/kg,均明显高于报告里设定的“未检出小于20mg/kg”参考值 [1]。如果能够确保送检样品真实、前处理及仪器方法无误,这一结果基本能排除噪声干扰,具有较高的真实度。

尽管检测报告具备一定的真实度,但根据目前流传的两份委托送检报告,我们能够得出的严谨医学推论仅仅是:

送检的这两份纸尿裤特定样品,确实检出了甲酰胺。

这一结论

绝对不能

直接扩大化,不能据此推断同品牌、同系列或所有批次的产品都含有甲酰胺。

品牌方此前曾公布过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称在售全系列纸尿裤按照欧盟REACH法规SVHC要求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 [1]。这种民间送检检出,而官方送检“未检出”的冲突,在消费品检测领域并非孤例。

以往曾发生过类似的典型事件:

万物一口猫条三聚氰胺争议(2026年5月):

自媒体送检称某款鱼油猫条检出三聚氰胺54.5μg/kg;随后品牌方将相关批次送往SGS通标、华测检测复检,结论为“未检出” [2]。报道指出,博主曾采用两种检测方法,仅一种方法检出;而品牌复检采用的是另一种方法,导致争议难以彻底消除 [2]。

儿童电话手表多环芳烃争议(2017年):

自媒体“老爸评测”称两款知名儿童手表表带检出多环芳烃超标;但随后深圳市消委会检测10款儿童手表,结果均未检出 [3]。调查发现原测评在引用标准时存在数据问题,导致结论偏差极大 [3]。

安信地板甲醛争议(2012年):

安信地板官方称甲醛含量符合国标;但万科随后公布的佛山项目送检样品中,有一组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达1.9mg/L,超过1.5mg/L的国家标准限量 [4]。这证明了个别样品确有超标,但不能以此定性全部产品 [4]。

导致检测结果冲突的潜在因素极为复杂,可能包括:检测批次不同、样品来源不同、检测方法或部位不同、前处理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差异,甚至可能涉及假货、特殊渠道货或个别批次的异常。因此,看到检测结果冲突,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某一方在“打脸”。

作为第三方分析,要全面评估这次检测的最终定论,还必须核实送检方的一系列关键信息,包括:样品从哪里买、是否为正品、是否拆封、保存和运输过程中有无污染、对应哪个批号。同时,检测公司的具体取样部位、空白对照及平行样数据等也需公开核验。

从现行的国家法规标准来看,情况较为复杂:

现行强制性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婴幼儿和儿童用纸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24)规定原材料中不得添加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用化学物质等。

标准盲区:

现行标准的理化检测项目主要聚焦于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铅、砷、汞、环氧乙烷残留量等,并没有直接给出纸尿裤甲酰胺的专项限量和统一检测方法。

针对这一行业争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于6月22日发布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已正式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相关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理 [1]。公众在面对此类涉及婴幼儿健康的敏感信息时,应保持理性思考,静待国家权威调查组的最终核查结果。

参考文献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422988

[3] https://cj.sina.com.cn/article/detail/6308298564/386204

[4] https://www.yicai.com/news/1482435.html